根據《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》及相關管理規定,為規范工程造價咨詢行業執業行為,保障工程建設項目造價管理的專業性和準確性,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(或相關注冊管理機構)已完成對第21批申請變更注冊的造價工程師的資格審查工作。現將審查合格人員名單予以公示,并就相關工程造價咨詢業務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 合格人員名單公示
本次變更注冊涉及執業單位變更、延續注冊、信息變更等情形,經審核,以下人員符合注冊造價工程師變更條件,準予變更注冊。具體名單詳見附件《新疆第21批注冊造價工程師變更注冊合格人員名錄》。
公示期自發布之日起,為期5個工作日。公示期間,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公示名單有異議,均可通過書面形式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(或相關具體受理部門)實名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。反映情況應實事求是,客觀公正。逾期或匿名異議恕不受理。
二、 后續手續辦理
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合格人員,可按照相關程序辦理后續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的變更領取手續。具體辦理時間、地點及所需材料,請關注主管部門的進一步通知或訪問官方網站查詢。
三、 對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要求與提醒
工程造價咨詢是工程建設管理的關鍵環節,注冊造價工程師是保障投資效益、維護市場秩序的重要專業力量。各相關單位及個人應高度重視此次變更注冊工作,確保人員執業合規,共同促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程造價咨詢行業健康、有序發展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新疆第21批注冊造價工程師變更注冊合格人員名錄
(注:此為模擬通知文本,具體名單、公示期限、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等應以官方正式發布文件為準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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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4-22 15:18:02